2016/4/28
建市函〔2016〕722号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等综合试点推行市的请示》悉。经研究,同意将蚌埠市列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等综合试点市。
请你们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合信用评价在招投标中应用和工程总承包试点,坚持政策性引导和市场化操作,积极推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减轻施工企业负担,为建筑施工企业发展提供动力。同时,要不断总结完善,为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积累经验。
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建筑工程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反馈。(联系人:吴智 电话:62628621)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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