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7
建协字〔2014〕13号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下半年)蚌埠市建设工程
“珍珠杯”奖(市优质工程)的通知
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适应推荐“黄山杯”(省优质工程)的工作需要,拟开展2014年(下半年)“珍珠杯”奖(市优质工程)的评选。根据《蚌埠市建设工程质量“珍珠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政秘[2004]35号)要求,现将2014年(下半年)“珍珠杯”奖申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各申报企业应严格掌握标准,好中选优、优中选精,把具有质量优良及特色鲜明且节能环保,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推荐评选出来。2、民用建筑未进行节能设计和施工的不得申报。
二、评选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2014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
2、形式审查时间:2014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
3、现场复查时间:2014年12月中旬;
4、评审及发布时间:2015年1月。
三、注意事项
1、申报的工程应是2014年6月底前竣工验收且2014年11月24日前备案的工程。
2、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应单独装订成册,申报表一式二份,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报表应按附件2《蚌埠市建设工程“珍珠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的表样打印填写(申报表可在蚌埠建管之窗及蚌埠市建筑业协会网站下载),不应随意增减内容。
3、申报材料的装订顺序及内容要求
(1)申报材料封面;
(2)目录;
(3)创“珍珠杯”奖计划(以正式文件为据);
(4)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
(6)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扫描件);
(7)总承包或主参建单位资质证书及承建合同、主要参建单位分包合同(复印件);
(8)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性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9)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监理合同(复印件);
(10)工程使用单位(住宅工程应有70%以上住户)对工程质量满意的证明;
(11)民用建筑节能及施工情况介绍;
(12)能反映工程概况和施工过程中关键部位质量情况的彩照(附文字说明)不少于12张。
以上材料应整理成册,A4纸软包装订成册。
联系人:夏 亮(建筑业协会),联系电话:3050172
2014年11月20日
抄报:有关建设单位,市住建委,市建管局、三县住建局、质监站蚌埠市建筑业协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20日印发
蚌埠市建筑业协会 版权所有 皖ICP备17023750号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