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5
为促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建筑产业转型升级,近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钢结构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全省钢结构建筑发展。根据《指导意见》,“十三五”期间,安徽将逐步完善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监管体系,大力推广钢结构在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中应用,积极稳妥推进钢结构住宅建筑,探索轻钢结构建筑推广应用,培育5—8家具有较强实力的钢结构产业集团,力争新建公共建筑选用钢结构建筑比例达20%以上,不断提高城乡住宅建设中钢结构使用比例。
《指导意见》要求,要完善标准技术体系,促进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规范,提高设计施工能力,推动钢结构建筑设计建造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要培育产业集群,鼓励钢材和传统钢结构企业转型升级,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产业基地,培育形成若干钢结构生产和应用核心城市,辐射带动周边地区;要组建产业联盟,整合钢结构建筑产品投资、研发、设计、生产、施工和销售资源,实现人才、技术、信息、市场资源共享;要推行工程总承包,钢结构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和设计施工一体化,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负总责。
为扶持钢结构建筑发展,《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优先推荐钢结构建筑等装配式建筑项目参评“黄山杯”、“鲁班奖”、勘察设计奖、科技进步奖,积极支持钢结构建筑项目参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大力扶持钢构企业申报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要加强组织实施,将钢结构建筑发展推进情况纳入对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目标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考核指标体系,每年通报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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