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8
建质函〔2016〕242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11月24日7时左右,江西丰城电厂三期工程在建项目发生冷却塔施工平桥吊倒塌,造成横板混凝土通道坍塌。截至11月24日22时,该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导致74人死亡,2人受伤。
请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6〕15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组织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领域重特大事故。各地要深刻汲取事故的惨重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严防类似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一、高度重视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进入十一月份以来,气温逐渐降低,安全生产事故也进入了易发、多发季节。因此,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清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建筑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迅速布置,全面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工作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加强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深入排查建筑施工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及重点施工环节安全管理情况。排查重点内容包括:各类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专家论证及执行情况,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大事项应急处置预案及报告制度的制定情况等,排查要应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系统(监管通),将排查结果记录入系统,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严格应急值守和事故报送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管理到位,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时,必须按规定在2小时内向我厅报告。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做到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可行,值守工作规范有序,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综合协调快捷高效。
2016年11月25日
建质函〔2016〕2421号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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