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8
建市函〔2014〕1855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资函〔2014〕15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受理和审批等工作,并对各建筑业企业做好宣传、解释,确保顺利完成新老资质标准过渡时期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审批工作。
2014年12月3日
建市函〔2014〕1855号附件.pdf
建市[2014]15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 ||
|
蚌埠市建筑业协会 版权所有 皖ICP备17023750号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