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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住建厅 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安徽省绿色建筑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5/3/30

建政秘〔2015〕57号
各区(县)住建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安徽省绿色建筑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建科〔2015〕62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申报范围和条件,认真做好项目梳理摸排及申报工作。
      绿色建筑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范围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绿色建筑),以及位于经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且有明确名称与边界的示范城区(绿色生态示范城区)。
      请于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住建委,我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及材料进行初审,过期不予受理,文件附件请登录安徽省住建厅、市住建委门户网站下载。
      按照《蚌埠市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蚌政办〔2014〕43号)要求,“2015年起,全市公共机构建筑、医院、学校等公益性建筑,以及单体超过1万平米的公共建筑和公共租赁房要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联系人:市住建委 韩姝娴;联系电话:2040870
      市财政局 张世波;联系电话:2048852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安徽省绿色建筑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建科〔2015〕62号)


市住建委                   市财政局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