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3/27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蚌埠市建设工程 “珍珠杯”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部门,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 位:
为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我市建设 工程质量水平,引导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即日起组织开展 2023 年度蚌埠市建设工程“珍珠杯”奖(以下简称“珍珠杯” 奖) 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2 年 10 月 1 日以前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且已完成 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或综合验收 (交通工程、水利工程) 的建设工程项目,申报规模标准见《蚌埠市建设工程“珍珠杯”奖(市级优质工程) 评选办法》(建 政秘〔2022〕21 号) (以下简称“评选办法”)附件 1。
二、申报程序及方式
(一)企业自愿申报“珍珠杯”奖, 申报截至时间至 2023 年 4 月 5 日。
(二)申报需网上申报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通过蚌埠市智慧建设综合管理平台珍珠杯创建模块进行
申报
(http://112.31.144.163:81/epoint-web-gl/frame/pages/l
ogin/login) ,同时,将申报材料整理成册,报送至市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站。县(区)监管项目先将申报材料送至县(区) 质 量监督机构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报送至蚌埠市质量监督站。
(三) 材料要求。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应A4 规格软封面,内 容详见“评选办法”附件 4。
三、具体要求
(一)“珍珠杯”奖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第一、 好中选优的原则,企业自愿申报。县、区质量监督机构和市交 通、水利等工程主管部门,应按照申报要求严格审核,择优推 荐,出具意见。
(二)“珍珠杯”奖现场核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马海燕 联系电话: 0552-2055402
关于印发《蚌埠市建设工程“珍珠杯”奖(市级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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